(本报讯)目无王法的越南渔船再闯入古达海域非法捕捉我国的海产,起获1.8公吨的渔获,并逮捕五名越南籍渔夫。
这些越南渔船非法越境是以捕捉黄鳍鲔鱼和旗鱼居多,这些渔船被指在我国水域停留最多3个月,期间与母船进行交流,获取生活用品及交出渔获。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亚庇巡逻队指挥官查瓦威说,该机构是过去展开“围栏行动”的行动中共破获2艘越南渔船非法越境的事件。
他说,首起案件是在开斋节前2天被破获,而周日(17日)再逮捕1艘越南渔船越境事件。
他说,执法机构巡逻艇是于本月17日早上约9时30分在距离古达岸外78海里的巴南巴岸岛水域进行巡逻时发现这行踪可疑的渔船。
他说,该鱼船发现执法巡逻艇后,拒绝受查而马上逃向国际水域,经过追逐战后,巡逻艇成功截住这艘渔船。
他表示,船上除了1名船长及4名船员外,也被搜获450公斤的鱼获,执法员于是当场把他们扣查。
他说,执法员也在船上找到捕捉海产的工具,于是连人带船拖返亚庇码头,以便进一步调查。
查瓦威说,被逮捕的5名嫌犯年龄介于24岁至53岁,执法员也在船上找到捕捉海产的工具,于是连人带船拖返亚庇码头,以便进一步调查。
他说:“我们感谢一些民眾以及垂钓者提供的情报,并成功逮捕了进行非法捕鱼的越南渔船。”
他表示,该机构援引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则将在相同法令
25(a)条文下定罪,刑罚为罚款最高100万令吉(船长)以及每名船员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他指出,为了保护马来西亚的海域并打击海域上的非法活动,大马海事执法机构自开斋节前就在我国水域展开这项围栏行动“
“透过这项行动,我们确保大马的海域不被外来者侵入,进行捕捉我国海产的活动,尤其是近期目无王法的越南渔船。”
他指出,在过去,该机构只发现有印尼以及菲律宾渔船越境,不过,近期越来越多越南船闯入本地海域进行非法捕鱼活动。
他表示,该机构将援引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条文(未经批准捕鱼)展开调查。
在该条文下,触犯者船主将面临每人100万令吉的罚款,船员则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他也感谢提供情报的民眾以及垂钓者,使该机构成功破获进行非法捕鱼的越南渔船。(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