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高级联邦律师今日获法庭批准撤销一名华裔青年的2项贩毒及滥用毒品控状后,相续援引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延扣青年。
在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下,嫌犯可在未审讯的情况下,被延扣长达2年。
23岁的林添豪(译音)原本今日将在推事庭被控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及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不过,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告诉推事艾费阿古斯,他接获高级联邦律师指示,申请撤销控状。
被告代表律师P.J柏里拉在庭外受询时表示,推事批准主控官的申请后,其当事人即被援引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延扣。
他说,他尚未收到有关2项贩毒及滥用毒品控状的内容,控方就已销案。控方也未告知为何援引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延扣其当事人的理由。
他表示,将与其当事人的家人商讨后,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10)(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