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礼女童不认罪 案件展延过堂

(亚庇5日讯)本地男子被控非礼女童不认罪,法庭择定4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

42岁的贾斯尼乃被控于1月7日下午5时至傍晚6时之间,在布打丹一家霸级超市后方的住家,意淫抚摸一名12岁女童的私处,触犯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1)(a)条文,并于相同法令第16(2)(c)条文同读。

罪成者在第16条文下,可遭判增刑不超过5年监禁及不少于2下的鞭笞。

患有听觉障碍的被告,在没有律师代表下否认罪状,并要求地庭法官阿兹丽娜申请让他获得保释,以便可以外出工作,扶养两名年龄分别为8和11岁的小孩。

副检察司努琳娜塔西雅不建议被告获得保释,并告诉法官控方将传召9名证人力证被告罪行。

法官经考量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2人担保外出,择定上述日期过堂,同时择期7月22日及24日审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