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交及图奸继女 工友被控不认罪

(本报讯)一名青年工友昨在地庭面对进行肛交及企图强奸未成年继女,唯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三千令吉及一人保释候审。

被告(34岁)杜顺籍,面对两项控状:(一)于去年三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时在兵南邦惹兰哥布萨东方花园一间屋内,对年仅十三岁继女进行肛交,触犯刑事法典377c条文。(二)于去年三月廿日中午在同一地庭,企
图强奸年仅十三岁继女,触犯刑事法典376(3)/511条文。

被告对以上两控状均否认有罪,唯未有代表律师,他要求保释候审。

副检察局哈菲莎反对让被告保释,恐怕被告滋扰证人,影响案情。

她表示如果法庭批准被告保释的话,应设定更高保金及附带条件。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考虑后,批准被告以一万三千令吉及一保释,每个月一号向方报到,并展6月14日过堂。{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