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一名女子被控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从丹容亚路去到渔业销售市场找朋友群聚,遭法庭判处3个月(每次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20岁的弗兹雅是被控于4月8日晚上10时35分,从亚庇中央菜市场步行至渔业销售市场,出现在已有新冠病毒案例纪录的县属,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警方在展开行管令巡逻行动时,截查行踪可疑的被告,发现对方是到渔业销售市场寻找一名男子,相约前往与另外住在该处的友人群聚,违反行管令。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林明俊代为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指被告在第一时间选择认罪,遭逮捕后给予警方合作,盼以社会服务令轻判被告。副检察司西蒂哈再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