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名女毒虫于行动管制令期间在新都敏游车河,结果遭警方当场逮捕。
2人是于周四(16日)下午3时30分在新都敏7公里路段遭警方截查时,提出一个不被接受的理由后,遭带回警局扣留。
实必丹警区主任查宾比勿说,年龄分别27岁及37岁的女嫌犯因违反管制令第3阶段而遭逮捕。
根据他说,2人是共乘一辆轿车在上述地点被警方截查时,提出“到友人家取车送往实必丹医院”的理由不被警方接受。
他说,警方相信这2名女嫌犯为毒虫及毒贩,根据警方记录,其中37岁女嫌犯曾有3次涉及毒品案而被逮捕。
他说,基于不遵守管制令,警方马上把她们逮捕,并带回实必丹警局扣留,以便提控上法庭。
查宾表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1(1)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也劝告人民勿在管制令第3阶段随意出走,警方将采取更严厉行动扣留任何违法者。(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