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4商家未标售价 被贸消部各罚千元

(本报纳闽8日讯)纳闽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执法组于行动管制令期间总共发出各1000令吉罚单予本岛4名售卖商品未标价的商家。

该局执法主任安努亚甘纳里在一份新闻文告中说:除此之外,该局也发出43张有关核实商品价格讯息的通知书予商家,以便获得售卖商品价格及成本讯息。

他说:纳闽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是在行管令期间对岛上商家,包括巴刹,超级市场及杂货店展开必需品售价监管及执法行动。该局专注以4个种类货品的检查,包括干粮,新鲜食品,饮品及清洁及健康物品。以便检查是否有不负责任的商家作出任何抬高商品价格的行为。

任何随意调高售价的商家可在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条文下被对付。

安努亚甘纳里因此提醒商家遵守条例,例如在售卖的商品标价及不可随意抬高售价。

他也补充说:迄今在岛上的必需品供应充足及容易在市场上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