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哥罗芳含量超标 雪州生产公司罚5000

(亚庇29日讯)雪兰莪州一间饮用水生产公司被控售卖哥罗芳含量超标的饮用水,代该公司出庭面控的董事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5千令吉。

该饮用水生产公司乃被指于2019年8月27日11时15分在布打丹一间居家产品连锁店的分行,售卖三氯甲烷(chloroform)含量超标的包装饮用水,触犯食品条例第13B(2)(e)条文,并与相同条例第360B(3)条文同读。

该公司由一名男董事代为出庭面控,并承认罪状。该公司的代表律师过后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要求以罚款判刑,并减低刑罚。

来自卫生部的主控官约翰莱纳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无缴清罚款,则以12个月牢狱代替。她也谕令卫生部执法官员在此案起获的饮用水,交由控方进行销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