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审查大马协议理事会·监督联邦州政府执行协议

(吉隆坡10日马新社讯)首相署(沙巴及砂拉越事务)副部长拿督哈妮法指出,审查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特别理事会架构已处在最后敲定阶段,并将在近期呈内阁。

她说,首相将出任该理事会主席,成员包括砂拉越及沙巴州首席部长、特定内阁部长,以及联邦政府、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代表。

“理事会将会是讨论和监督与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共同执行马来西亚协议的特别论坛。”

她在下议院回答峇丹鲁巴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罗哈尼提问是否设立特别委员会继续商讨砂州油气权商业解决方案一事,这么回应。

此外,哈妮法指出,联邦政府将与砂州政府设立特别委员会,商讨油气及特别拨款课题。

“首相已授权财政部长和工程部长,与砂拉越州政府及国油公司讨论此课题,以寻求商业解决方案。

“根据收到的资料,在这之后,将与沙巴州政府展开商讨。”

针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在21项检讨事项中所批准的17项事项执行进度,她说,负责机构需要1至2年执行有关决定。

她说,剩余还未解决的检讨事项包括石油税、石油矿产及油田等,这将在日后成立的特别理事会中继续讨论。

询及是否设立国会遴选委员会监督执行马来西亚协议,哈妮法说,政府认为现阶段成立特别理事会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