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亚庇高庭驳回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及32名原任州议员挑战州元首解散州议会后,起诉人旋即提出上诉。
代表前慕沙等的东姑弗亚律师说,他们已经入禀上诉庭,针对高庭今日的判决提呈上诉。
他说,高庭司法专员的判词中说明了两项对诉方有利的论据,第一是指出33名当事人都具法律地位,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复核。第二则是高庭的判决,似乎也认同了当时拿督斯里沙菲益,在议会已经失去了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他在高庭宣判驳回其当事人申请司法复核的准令后,于庭外举行的新闻發佈会说,根据宪法第7(1)条文,沙菲益在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后,可在觐见州元首时选择辞去首长职,或者解散州议会。
弗亚说,诉方无法认同高庭司法专员在判词中所使用的“要求”及“劝告”字眼,因此将到上诉庭上诉。
他指出,“要求”及“劝告”在沙巴宪法具不同的诠释,由于沙巴的统治者有别于西马的州属,其它州如霹雳的统治者为苏丹皇室,但沙巴的州元首并非皇室。
高庭今早驳回他们欲挑战州元首敦朱哈马希鲁丁解散州议会,进行司法复核的准令申请,以致他们无法进一步要求法庭,对入禀书的9大申诉申请暂缓执行。
高庭司法专员的判词指出,沙菲益依据宪法于7月29日,有权向州元首要求解散州议会。高庭也指7月30日颁布解散州议会的宪报乃符合宪法及有效,解散州议会和颁佈宪报皆不能被司法复核,也不能受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