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设9特别遴委会取代原有10个

(吉隆坡11日马新社讯)国会下议院今日批准动议成立9个特别遴选委员会,取代原有10个特别遴选委员会。

新的遴委会分别负责联邦宪法权利及基本自由、金融与经济、安全、首相署旗下机构、农业与国内贸易、基建发展、教育、卫生、科学与创新、妇女与儿童事务及社会发展。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部长拿督达基尤丁在下议院提呈动议时说,每个遴委会将有7名成员包括主席,任期2年,作为部门制衡机制。

“遴委会有权传针对职权范围的任何相关事物传召人供证及提供意见,同时须遵守议会常规。

达基尤丁指出,遴委会所完成的调查报告或声明必须提呈国会,可辩论、接纳及批准。

他补充,为了确保遴委会能够有效运作,国会下议院管理部将另辟遴委会区,作为遴委会秘书处。

此外,他提到,跨党派国会小组将继续运作,并遵守指定的条规及指南。

针对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杨巧双建议不要委任在官联公司有职位的议员为遴委会成员,以避免利益冲突,达基尤丁说,法律没阐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