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外来男被控拥有他人大马卡,在法庭面控后俯首认罪,遭判决入狱3个月。
37岁的阿万丹布韩是被控于11月6日下午3时40分,在实邦加路苏莱曼商业中心被发现非法拥有他人的大马卡,因此触犯国民登记条例25(1)(o)条文。
案情指警方在展开冠病巡察行动时,发现行踪可疑的被告,截查对方后,揭发被告拥有他人的大马卡,并且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便将被告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轻判,指他拥有2名孩子需照顾,生活困苦的他盼推事减轻刑罚。他说,他是捡到一个钱包后,取得该张大马卡。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遣送返回原居国,警方起获的大马卡则交由国民登记局处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