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内阁建议颁紧违宪,安华再要求联邦法院释宪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此前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司法审核首相慕尤丁的建议,即要求元首颁布紧急状态,冻结国会。如今,安华再度入禀联邦法院,就此案提出若干问题,要求法官释宪。

安华的代表律师蓝卡巴今天发表文告指出,安华一共向联邦法院提出了四道问题:

一、首相所领导的内阁决定及/或建议国家元首冻结国会,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第150条的“例外条文”(ouster clause)?

二、首相所领导的内阁决定及/或建议国家元首冻结国会,可否受到法院审查?

三、《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第39(2)条,《1981年宪法(修正)法令》第15(d)条,《联邦宪法》第150(6)及(8)条,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4、5、8及121(1)条,或有不一致之处?

四、法院的固有司法审查权,包含审核程序的权力,可否可被立法机关完全禁止或废除?

要求法院尽速裁示

蓝卡巴也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补充,由于国会已冻结,事出紧急,也提呈了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要求法院尽快裁示上述问题。

1月12日,国家元首在首相慕尤丁劝告下,颁布全国紧急状态,并中止国州议会与选举,结果引起诸多质疑与抗议。

1月25日,安华入禀法庭挑战慕尤丁在紧急状态期间中止国会的决定。蓝卡巴当时强调,安华并非质疑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而是质疑慕尤丁劝告元首依据紧急条例冻结国会的决定。(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