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185克大麻 无业青年表罪不成立

(亚庇16日讯)被控拥有大麻的无业青年逃过可判终身监禁的控状,获法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26岁的诺阿凡迪乃被控于2020年1月2日晚上11时30分在必打卡士布打丹路一间民宅前,拥有重185.13克的大麻,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f)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上述条文可判最高终身监禁,或入狱最少5年及不少于10下的鞭笞。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5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地庭法官阿兹丽娜在完成初审后于今早宣判时,指控方呈堂的证物和证人供词未足以指证被告如罪状所指,因而裁决被告表罪不成立。

控方是由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负责检控,被告是由阿兹贺法汉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