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拥31克冰毒 青年要求审讯

(亚庇19日讯)一名青年被控拥有冰毒,他否认罪状,案件展延过堂。

26岁的马京胡斯尼持有出生纸,他是被控于2020年8月6日傍晚6时10分在孟加达希耶拉城外的交通岛,拥有重31.93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罪状后,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要求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因对方没有合法的身份文件。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3月23日过堂,初步择期7月8日至9日开庭审讯。

另一方面,30岁的无业华裔男子蔡咏康(译音)被控于2月5日下午4时50分在甘拜园岭某停车场的一辆桥车内,拥有重约51克的大麻,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要求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择期过堂,因控方尚等待此案的化验报告出炉。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3月17日过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被告。

被告是由阿伦达申律师代表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