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巴法律协会主席陈权芳昨日指出,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挑战马来西亚法律,无论是州或联邦法律的的合宪性,因此,首相署掌管法律事务部长早前呼吁各造不要挑战回教法的言论让人感到很困扰。
他指出,挑战法律的合宪性是民主的标志,相反的,任何一方都不应阻止人民透过法庭寻求法律的追索权。
他表示,沙巴法律协会鼓励全国公共利益的诉讼和挑战任何法律的合宪性,不论是州或联邦,只有透过挑战法律才能使之真正「通过考验」,若法律是有效地通过,则任何一方都不应惧于对它提出合宪性的挑战。
陈权芳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说,联邦法院日前判决雪州回教法无效,联邦法院透过这项裁决力撑联邦宪法;有关判决的核心并没有带来矛盾,联邦宪法下联邦事务范畴由国会立法,而在联邦宪法下州事务,则由州来立法。
他表示,由此推论,很明显的是,州所制定的法若在联邦的权限内,则有关法律是无效的,因为州没有这权力,「这是很基本的原则,法律部长应该意识这一点。」
陈权芳指出,沙巴法律协会对联邦法院坚守联邦宪法的宗旨表示赞赏,尽管这可能引起公众的误解,或有政治人物将之政治化,他们可能不理解这项判决的背景。
他说,如果有人视联邦法院判决为挑战回教法,或进一步不鼓励类似挑战,这是不负责任的。
他说:「无论在任何时候,联邦宪法都居于首位,虽然某些时候要考虑到分寸和手腕,但最终也要维护法治和联邦宪法。」(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