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海捕鱼 四人连渔船被扣

(山打根六日讯)在浅海(距离海岸不足三海里)捕鱼,一艘渔船被山打根水警截查时连同船上四人均被扣押调查。

山打根水警指挥官鲁丁宾班宁警监今下午披露说,该艘船由四名印尼渔民,包括船长一同操作,在昨天(五日)下午在丹戎拉亚拉亚海面下网捕鱼,水警当时执行特别Gelora行动,发现他们正在操作,于是进行调查。

他说,水警在登船调查时,他们才收网,在船上还有大约二百公斤刚捕获的海鲜,水警也将之充公。

他说,该渔船是违反了《 1985年渔业法》第8(b)条,在距离海岸不到三海里作业。

他指出,被扣留的渔船已经被带到山打根水警总部总部进一步检查,然后移交给渔业部处理。 在1985年《渔业法》第8(b)被控罪成的话,对于第一次违法,船东将被处罚款RM500,第二次违法RM1,000和第三次违法RM1,500的罚款,如果屡犯,则捕鱼证可以被吊销,这艘船将被充公。

除此之外,他呼吁市民合作,对付海上的非法活动,市民可以通过whatsApp应用程序将信息传递情报于沙巴第4区水警部队0132831197,以便采取行动对付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