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许斋戒月 食肆营运至清晨6点

(吉隆坡12日讯)配合斋戒月,政府议决允许人们在清真寺、酒店、办公室、礼堂等开斋聚餐,惟需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包括一公尺身距与两公尺餐桌距离,同时允许餐饮业营运时间延至清晨6点。

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说,政府鼓励以包装好的食物开斋,如果是自由餐则须有人监督,酒店自由餐也必须由侍者奉餐。

至于出席人数,条限区可容纳的人数为场地大小的50%,复限区则如常。

他今天在记者会上说,政府接获商贩及人民,特别是单身者要求批准食肆延长至清晨6点,以便穆斯林能在黎明前解决膳食问题。

至于购物中心内的食肆,他说,只能根据购物中心的营业时间营运,国内的购物中心或商场的营业时间一般只到晚上1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