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法庭宣判被控危险驾驶导致救护车司机丧命的拖格罗里司机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2年兼罚款5千令吉,且吊销驾驶执照3年。
上述案件是在根地咬推事庭审讯,全案审结后,承审的法官玛丽娜依布拉欣于昨午在亚庇法庭做出判决。
案发时40岁的培蒙曼希安乃被控于2014年8月8日下午3时15分左右,在根地咬—苏克路8哩处危险驾驶一辆拖格罗里,导致意外发生,造成一名37岁的男司机不幸丧命,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案情指被告当时驾驶著罗里从苏克区运载木板到根地咬阿宾阿宾,途中罗里的引擎突然熄火,失控撞向反方向驶来的一辆救护车,导致救护车司机不幸丧命,车内的病人和医务人员受伤。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6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遭判决表罪成立后,自行出庭自辩,全案审结。
法官在宣判被告罪成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判刑日算起,若无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她也谕令被告吊销执照的期限,从判刑日算起。此案由费道勿斯警长负责提控。(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