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寻求本季国会二读 大马协议修宪案昨日一读

(本报讯)扰攘多时、旨在恢复沙巴及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立国平等伙伴地位的大马协议修宪案终于成为落实,联邦政府昨早提呈该修宪案一读。

首相署掌管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他将寻求在国会本季会议提呈「满载沙砂人民则望」的该修宪案二读。

他说:「这是历史性时刻,经过多次尝试和多年努力,这确实是马来西亚联邦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对沙巴和砂拉越人民来说更是如此。

「修宪案提呈国会一读,如果没有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支持,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也感谢联邦内阁成员对宪法修正案的坚定支持。

「作为出生于砂拉越的联邦部长,这对我来说很重要,这项法案承载了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希望和愿望,正因为如此,我不想再拖延。」

旺朱乃迪是在文告中这麽表示。他表示,该修宪案所有必要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其中包括与政府后座议员和反对党议员,以及沙巴和砂拉越首席部长的磋商。

他解释,该法案原定于上个月26日提呈国会一读,但由于联邦内阁希望听取总检察长关于该法案的简报,因此出现延迟;联邦内阁后来一致通过该修宪案。

他表示,该修宪案包括对联邦宪法第1(2)条条文进行修改,该条款将恢复到1963年立国时的措词。

据指出,修正联邦宪法1(2)条文,旨在将现有的全州所有州属并在一节内的行文方式改为两节,第一节是西马的州属,第二节则是是婆罗洲州属。

至于修正第160(2)条文,旨在修订「联邦」定义,那就是将现有的「『联邦』意指在1957年马来亚协议下成立的联邦」定义,重新定义为:

「『联邦』是指,起初在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下成立,之后根据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马来亚联邦、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在1963年7月9日达成的协议所成立的联邦。

「这个取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是由北婆罗洲、砂拉越与新加坡殖民地,与马来亚联邦原有的州属根据宪法共组(federated),并成为沙巴州、砂拉越州和新加坡州。但依据1965年8月7日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成为独立主权国的协议,新加坡不再是马来西亚的州属。」

此外,该修宪案也将修改第160(2)条文加注「马来西亚日」定义,列明为1963年9月16日。

旺朱乃迪表示,该修宪案其他部份包括根据修改第161A条文对砂拉越「原住民」的定义,那就是将该权力移交砂拉越州法律定夺。

已在10月25日开始的本季国会会议将持续召开32天,直到12月16日。

希盟于2019年执政期间曾首次提呈大马协议修宪案,但未能获得三分之二多数议员支持而无功而返。当时来自巫统、马华及包括旺朱乃迪本身在内的砂盟国会议员乃弃权。(020)

旨在恢复沙巴及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立国平等伙伴地位的大马协议修宪案终于成为落实,联邦政府昨早提呈该修宪案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