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设爱情骗局 入狱30个月罚款4千

(亚庇7日讯)已有伴侣的女子欺骗另一名男子,讹称已怀有对方骨肉,并诱骗对方交付了逾10万令吉款项,她在法庭被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入狱30个月兼罚款4千令吉。

30岁的努艾茵罗拔乃被控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7日之间,在路阳达迈路的一间民宅欺骗一名48岁的男子,谎称已怀有对方的骨肉,诱使对方分阶段交付了共11万6千765令吉的款项,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案情指受害者与被告是通过交友软体认识,双方火速发展成为关系亲密的一对,并住在一起,承诺将长相厮守。被告过后以怀孕为由向受害者骗取金钱,将款项存入了被告“正牌情人”的银行户头。

被告向受害者谎称“正牌情人”是其长兄,而被告则欺骗“正牌情人”受害者是其雇主。受害者是在前往被告住家后,才惊悉被告与“正牌情人”已有夫妻关系,虽然他们未正式注册结婚。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阿斯拉夫代为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并选择在第一时间认罪。被告育有1名孩子,没有过往的犯罪记录,盼获轻判。

主控官纳温库玛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受害者是有计画的犯案,并造成受害者蒙受钱财损失。推事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