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门案” 陈权芳:撤销对张志康控诉 总检察长须解释原因

(本报20日讯)总检察长须要向公眾解释,撤销控诉轰动全国的沙巴“水门案”主要嫌疑人之一的原因。

沙巴律师协会主席陈权芳说,这宗案件已经引起公眾的高度关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总检察长撤销控诉的原因很重要。

面对146项反洗黑钱控状的沙巴“水门案”被告人之一,沙巴水务局前副总监张志康本月18日获得当庭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代表总检查署的反贪会检控及司法组高级主任拿督法立兹向反贪特别法庭法官表明接受被告缴付3000万令吉罚款后终结案件审讯献议。

陈权芳说,检控方或相关执法机构必须向公眾解释,被控盗用涉及3200万令吉的人,如何通过支付3000万令吉来获得释放。

“沙巴律师协会同意大马律师协会呼吁总检察署决定在公共利益案件的任何阶段停止起诉时向公眾提供理由。”

他强调,法治的核心原则是任何决策都必须具有透明度,这对于建立公眾信任和信心至关重要。

因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总检察署有义务向公眾解释决定不继续指控的原因。(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