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针对昨日小学生被掴耳光至脸颊红肿风波,校长和老师今日与受害学生的父母见面,老师也亲自向孩子父母正式道歉,家长也愿意接受老师道歉。
不过,家长刘女士表明,本身保留应有的权利,不代表日后不再追究。
家长:保留追究权利
刘女士今日受访时说,尽管已接受老师的道歉,但目前还没销案,因在报案时,警方有建议她给予该名教师口头警告,而她也有这么做,同时她也可以考虑把案件转去伤人案。
“昨天已经报警,也已经对于此事给予对方口头警告,可以保留权利转去伤人案。虽然接受了老师的道歉,但不代表不再追究。”
“我没有说不追究,和解的定义有很多种,我有接受了老师的道歉。”
至于孩子目前的状况,她说,孩子今天的情况好了很多,脸上被打至红肿的部分,也消退了,孩子也没有因为这起事件而受很大影响。
询及孩子平常在学校会否顽皮,她则认为,没有孩子是不顽皮的,而且是男孩子,顽皮的性格当然会有,但孩子喜欢帮助人,看到同学被欺负也会帮忙出头。
她提及,今早与校长和老师会面后,有感受到老师的诚恳道歉,但她仍会保留追究权利。
她重申,孩子做错事,普通鞭打手掌是能够接受的,但这次似乎下手太重。
“我们能够接受老师处罚孩子,鞭打手掌是正常,但这次下手太重,有没有想过若是下手再重,掴耳光会不会也错手打到孩子失聪?”
她认为,教师是有经过训练,若是孩子真的顽皮或是讲不听,教师都应该要有耐心慢慢教导,用爱的教育去解决问题,而非出手掴耳光,毕竟孩子也还小。
她透露,将会到福利部了解情况是否要继续追究,且会安排孩子接受辅导。#
校长:拍打脸颊而非掌掴
校长证实,今日确实有连同老师亲自向学生家长道歉,而家长也接受了道歉和解释。
校长也认为,老师和家长应该互相配合来教导孩子,而不是单方面交由老师去教,就能把孩子给教好。
她也澄清,老师是拍打学生脸颊,而非掌掴。
询及是否有给老师处分,她则说,老师已经认错,也有给予老师口头警告,根据教育部程序,老师是初次犯
错,所以只会给口头警告,若3次犯错才会发出警告信。
她相信,老师当时是一时失控,而非故意要拍打学生脸颊,事后老师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难过。
“老师不是故意这么做,是孩子大吵大闹,一时失控所以才会出此下策,老师每次在教导学生时都有花心思去教导,这次犯了错,感到相当难过,她也知道自己错了。”
校长也强调,这起事件上,自己并没有纵容老师,也有深入去了解情况,同时也给予老师劝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