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闽中华总商会年度贷学金 9日截止学生受促尽速申请

(亚庇6日讯)沙巴暨纳闽中华总商会2022年度贷学金,将于本月9日截止申请,希望学生尽速申请。

该贷学金本年度开放五个名额共银马币拾万予品学兼优及家庭清寒的沙巴公民申请,拥有沙巴永久居留权之马来西亚籍公民亦可提出申请。

沙闽中总贷学金组主任甲必丹吴乃雄,今日在在文告中发布上述消息。

有意申请贷学金的学生, 可向各区中华商会索取申请表格及细则, 并于截止日期 本月 9 日, 星期一下午2时正之前, 把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交予沙闽中总各地区的属会秘书处。任何询问可在办公时间联络秘书处088-225460。

申请者务必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本两张、填写两份表格、两张护照相片、毕业证书、校长推荐书、沙闽中总旗下属会推荐书、健康证明书、国内大专或大学录取证明书、学业计划书,以及家长的工作薪金发单、公积金和纳税表。

吴乃雄说贷学金组在接获所有申请表格后,将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及筛选工作,符合资格棊成功获得这份免利息贷学金的申请者,将会授予通知书前往指定律师所办理贷款手续。

“在获得沙闽中总贷学金辅助升读大学的学生,必须依时提供每个学期的成绩表,考试合格或续读新的学期,要有良好操行及无行事案记录。”

他也提醒学生在获予沙闽中总贷学金辅助的同时,不得再申请额外的贷学金,被发现违反细则中的守则,它有绝对权限终止合约,即停止发予余额并,学生务必缴付已辅予的数额。

吴乃雄阐述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暂停大学学业,贷学金组亦有权暂搁置发予余额或延长期限,直到恢复正常上学。

他希望申请人士加以细读 “贷学金申请细则”, 亦借此提醒在获予沙闽中总贷学金的同时, 不得再向别的机构或基金会申请额外的贷学金, 一旦被发现违反细则中的守则, 立即终止贷学金合约, 并停止发放余额, 之前已缴付的数额必须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