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希盟12国州议员寻求宣判 联邦须归还40%淨税收

(本报讯)沙巴希盟的全部12名国州议员昨日入禀法庭,寻求宣判沙巴享有40巴仙淨税收,以及联邦政府必须遵守及履行这项规定。

他们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第2(1)节,以及第10列表第4部份,列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认为有关规定迄今依然有效及必须加以履行,以及公布有关淨税收的计算数据。

起诉人在诉状中也寻求法庭裁决任何在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下检讨的该淨税收款额,必须清楚作出交待及获得州政府的同意。

他们也寻求裁决于1969年所决定的有关2670万令吉淨税收款额必须在1974年作出检讨论,在1974年过后不能执行。

这12名国州议员是来自人民公正党的拿督刘静芝、胡赛尼、彼多加林,来自民统的拿督威弗烈丹高、拿督依温宾尼迪,以及来自沙巴民主行动党的拿督潘明丰、冯晋哲、陈历发、珍妮拉兴邦、陈泓缣、黄诗怡及诺莉达苏亚。

以亦是沙巴希盟主席的刘静芝为首的该些起诉人过后在亚庇国会议员办事处举行的记者会上作此透露。

他们是在尼尔逊安干为首的律师团代表下入禀亚庇高庭。尼尔逊也是民统秘书长。尼尔逊表示,他们寻求裁决的尚包括州及联邦政府于今年4月宣布的1亿2460万令吉有关淨税收款额是违宪及无效的。

他说:「联邦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过去多次重覆申明有关淨税收规定已不再采用,因此,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达致有关1亿2000万令吉淨税收款项的协议。

「根据1963年大马协议,沙巴有权享有该40巴仙淨税收,这也是联邦宪法明文规定的,不能遭到忽视。」

在回答一项问题时,尼尔逊表示,所有的国州议员在就职时都宣誓捍卫沙巴及联邦宪法,因此,拥有法定地位兴讼。

据指出,沙巴参组大马迄今59年,如今却落得全国10个最贫穷县区当中有8个来自沙巴,而贫穷率也高达19.9巴仙,远远比全国水平的5.6巴仙来得高。

因此,沙巴亟需该笔淨税收来推动发展计划,进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如果沙巴一直享有这笔淨税收,则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必有长足发展,而不是一如目前落后情况。

陈泓缣:沙希盟自主决定入禀

  • 另一方面,也是行动党中委兼亚庇国会议员陈泓缣表示,沙巴希盟是自行决定入禀法庭起诉联邦及沙巴州政府,事前完全没有「请示」全国领导层的祝福。

他指出,这也证明沙巴希盟「就地捍卫沙巴人民权益」,相反的,号称本地政权的沙盟迄今毫无行动,尽是虚伪。

他说:「他们总爱批评我们是『马来亚党』,这次行动再度证明,我们并不是在『高层』指示下才行动,是有自主权决定行动。」(020)

拿督刘静芝(右三)等在入禀法庭后共同展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