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十四讯)针对山打根北路佳豪市镇殴斗事件,副警区主任哈米表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引发骚乱)展开调查。
他说,此宗打架案是于6月11日深夜约11点半,在佳豪镇一间娱乐场所外发生。
哈米指出,警方目前仍在追查该班男子公然在街上打架的原因。
他说,警方如今已逮捕了17名男子,并延扣进行调查,涉案者一旦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被定罪,将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落网的17名男子年龄介于19至40岁,被指涉嫌于6月11日深夜约11点半,在佳豪镇一间娱乐场所外进行殴斗。
哈米指出,警方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引发骚乱)就此宗案件展开调查。(11)(L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