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反贪污庭宣判被控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前沙巴铁道局工程部主任,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被告原本共面对23项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罪状,他的两名妻子也被控涉及共6项洗黑钱活动的控状。案件经初审后,被告两名妻子在所有控状皆获判决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而被告则需对其中的5项控状出庭自辩,他的其余控状则获判表罪不成立。
随著法庭今天的判决,此案3名被告所面对的所有控状,皆获判无罪释放。
61岁的依斯迈阿末原本面对23项非法活动收益罪状,指他触犯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所涉及的款项高达114万4千998.75令吉。
案件完成初审获,他需出庭自辩的5项修正控状,乃指他于2016年1月至7月14日之间,将从非法活动中取得的收益款项,存入了他和儿子在亚庇和必打丹的个人银行户头,共达19万5千令吉。5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他在出庭自辩后,全案审结。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在宣判时,指辩方已成功对控方呈堂的证据挑起疑点,遂裁决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是由反贪委会的副检察司娜塔雅珊巴丹负责检控,被告是由PJ柏里拉律师和周万发律师代为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