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台北29日电)台湾海军金江舰于7月1日误射雄三飞弹,造成1死3伤。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8月29日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中士高嘉骏,依废弛职务罪嫌起诉士官长陈铭修及兵器长许博为。
据中央社消息,高雄地检署29日宣布案件侦结。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将发射飞弹的高嘉骏依业务过失致死、业务过失伤害及陆海空军刑法过失毁坏武器罪嫌起诉,射控士官长陈铭修及兵器长许博为依废弛职务罪嫌起诉。
根据检方初步调查认定,此起飞弹发射事件起因,源于高嘉骏当天因舰测太紧张,因此打算正式上场前再演练一遍,却接上火线,又选择了作战模式,才误将飞弹发射出去;而原本在一旁须监督的陈铭修,又在关键时刻离开战情室,才导致这起误射事件发生。
检方指出,高嘉骏未注意在“作战模式”下,火线安全接头已经连接实弹,并需有长官在场督导才能测试,甚至从头到尾从没注意到第3号及第4号飞弹状态已显示为“实弹”。
检方认定,陈铭修在可预见火线安全接头均已接上,竟未遵守应在场督导规定,擅自离开战情室达5至7分钟,而独留高嘉骏1人在战情室;许博为在可预见4支火线安全接头均被接上,可能引发实弹发射,却未在场督导。
据风传媒消息,发射飞弹不当,可能涉及台湾《陆海空军刑法》“毁坏直接供作战军用设施、物品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若情节轻微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完)
台国防部行政调查提四大肇因
【高雄29日讯】 台湾海军金江舰上月误射雄风三型导弹案,高雄地检署今天宣布侦结,依《刑法》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起诉兵器长许博为及射控士官长陈铭修,另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发射导弹的中士高嘉骏。下午,国防部亦公布行政调查报告,指出误射导弹的四大原因,包括未依规定全程督导系统操控作业、轻忽防险机制、任务分配欠周、军官专业训练及督管强度不足。
国防部公布行政调查报告,针对出事原因提出四大重点,第一点是未依规定全程督导系统操控作业,违反训练纪律。报告指出,金江军舰接受年度甲操测考前,实施雄三导弹系统测试,射控士官长陈铭修未全程于战情室执行系统设定督导,且未再次确认模式选择;另外,导弹中士高嘉骏未依系统督导员命令,完成目标选择备便待检,径自于操控台接续实施操作,造成三号导弹在未装设测试训练模拟器状态下,实际启动发射。
第二点是精准武器操演检整及操作过程,轻忽防险机制。报告指出,金江军舰执行导弹射控系统检整,在执行二部「测试训练模拟器(TTS)」连接作业时,径由高嘉骏及射控下士赖柏丞自行完成;甚至违反实弹不可接上火线安全接头规定,由赖柏丞及高嘉骏分别将火线接头连接全数弹位,期间兵器长许博为和陈铭修等较高级的军官未在场督导。
第三点为测考资审疏漏,任务分配欠周。报告指出,金江军舰在舰长接任指挥权未满三个月,即提出测考申请,与规定不符。此外,在接受年度甲操测考前一日,仍执行105-1导弹警戒任务预演,且测考当日舰长林伯泽少校参加105-1精准导弹射击警戒区队航前会议,相关军官赶制测考受检缺漏资料,显见海军131舰队、舰指部及教准部,对于单位测考申请审查欠周密,交付工作重迭,就任务分配指挥机制及测考执行辅管教育作为均有疏失。
第四点为高级军官专业训练及督管强度不足,未遵工作规范。军方分析,肇案时在舰干部学经历资料显示,军官干部均受有初级军官班等教育训练,且曾历练同型船舰经验,然对实务工作及武器装备等相关规范并不熟悉。另查陈铭修虽完成射控系统合格签证,但却未能贯彻规范要求据以执行。
金江舰误射导弹击中渔船「翔利升号」,导致船长黄文忠不幸身亡,黄文忠三弟黄文共今天表示,起诉是检察官该做的事,是给一个交代,但最重要是把赔偿问题谈好。黄文共指出,海军与家属谈了几次赔偿事宜,但都谈不拢,没有渔船,侄子黄明泉也没船开,无法出海捕鱼,收入成问题;他希望国防部赶快谈好赔偿,否则大家一颗心悬著,都无法过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