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迄今65宗交通案 无牌驾驶居首

【本报拿笃记者四日讯】今天从8月份到昨天为止,共有交通案件65宗。

拿笃警区主任韩查阿末助理总监在昨天受访时表示,55宗面对援引相关法令提控,另10宗是缺庭,被发出庭令拘捕。其中54宗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没有驾驶执照)下被提控。另一宗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疏忽驾驶)被提控。

韩查说,无驾驶执照意味没有经过合格培训,在技术上及交通规则也了解,在公路上危及他人安全。公眾须醒觉,拥有驾照的重要,家长也要监督,不让孩子无驾照驾驶,避免造成意外发生。他劝告公眾,遵守交通规则,勿超速驾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