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选举委员会重新划分增加13个州选区的广告引争议!爱沙巴党(PCS)以选委会援引的国家宪法条款是不符合马来西亚宪法为由,发表反对声音。
该党主席拿督威弗烈邦布宁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该个刊登于本地某英文报的广告列明第1(2)条款马来亚州,尽管马来亚州在1963年后已不复存在,该条款里只注明有马来西亚州。
■ 质疑修改没获州会通过
“所以,我们质疑政府于1976年仓促修改这个条款时,是没有经过州议会的同意,导致选委会至今仍沿用马来亚州条款,这与现在的条款出现冲突。”
无论如何,他称在该党向选委会作出反对声音时,根据选委会副总监的回覆,西马半岛也有出现类似的反对声音。
邦布宁指出,另一个问题是,第113(3A)(i)阐明选委会应该要根据州议会议员人数的变动,对国会和州选区在两年内作出相对的调整。
■ 没有同时增加国会议席
“最近,州议会通过增加13个州选区,选委会应该要根据相同条款3(B)对州选区的增加向国会作出相同步伐;增加州选区是因为人口增加,既然人口增加国会也应该要跟随增加。”
但是,他指选委会只是建议增加州选区,没有对国会作出相对的动作,导致一些国会选区如古达、古打毛律、诗南及斗亚兰皆出现过多或四个州选区的情况出现。
■ 是制造不民主与不公平
他认为,这会制造一种不民主和不公平的情况出现,惟选委会表示要同时增加国会选区,是需要得到三分之二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通过。
无论如何,邦布宁称选委会会对他们提出的反对声音向总部作出反映,并且会在十四天期限作出答覆。(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