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理不好满身债

不能够管理好个人财务的年轻人,不只是会因为债台高筑而影响个人前程,也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国会在提呈《2016年破产(修正)法案》的同时,社会也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深入的探讨。

《2016年破产(修正)法案》日前在国会下议院一读,法案建议将破产申请的最低门槛从原有的3万令吉债务提高至5万令吉。为了避免欠债者被判入穷籍,修正法案将加人一项新机制,即仿效新加坡和英国,在法庭判处破产前,让欠债者委任一名谈判人,与债主商量并重整债务的”自愿安排“(Voluntary Arrangement)模式。

欠债人在面对破产前提出的“自愿安排”,可以协助理财不善和一时陷入财困者,一下子被宣布破产。在有关模式下欠债人委任的谈判人被赋予责任,给欠债人提供财务辅导、债务管理服务以及财务管理教育等。这将有助于协助欠债人从中学习到理财概念,避免重蹈覆辙。

有关法案如果获得通过,将用以取代《1967年破产法令(360法令)》。

随着时代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破产法令的修正有其必要性,以便更能够反映社会的实况,同时加强在破产的防范和理财概念。

先用未来钱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而生活负担也让一般人几乎不可能没有背负债务。

一个人,从还没有踏入社会,在求学时期就可能已经有债务。待学有所成后,进入社会工作,首先要解决交通问题,买车又得贷款,准备成家立室,则又要为买房子向银行借钱,想要创业,更需要贷款,这些还不包括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等。

如此之多的贷款和债务,如果管理不好,或者生活、工作就现状况,很容易就会使到一个人陷入财务危机。
2015年大马破产者共有1万8457人,破产者年龄介于25至44岁,申请破产的主因包括拖欠房贷、车贷和信用卡等。最令人担忧的是,我国申请破产者有年轻化的趋势。

现代年轻人比过去无疑生活成本的负担更加重,而且诱惑和可以获得的财务利便也更多,因此年轻人如何规划和管理财务非常重要。

不能够管理好个人财务的年轻人,不只是会因为债台高筑而影响个人前程,也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国会在提呈《2016年破产(修正)法案》的同时,社会也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深入的探讨。(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