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案控辩双方均上诉 被告增刑至25年鞭15下

(本报讯)一名嘉籍中年男子强奸未成年亲生女儿,并产下一婴孩后而被捕,遭地庭判入狱18年及鞭笞10下,控方及被告均提出上诉,高庭聆审后,宣判批准控方的上诉而驳回被告的上诉,改判被告入狱25年及鞭笞15下。

被告(42岁,散工)乃被控于2015年 11月间某日在吧巴甘榜皇家湾一间屋内犯下此乱伦罪行,他于去年 10月12日认罪后,遭诺哈菲莎法官宣判入狱18年及鞭笞10下。

副检察司丁尼斯拉惹代表控方上诉中指出,上述罪行不足以反映案情严重性,虽然被告辩称只与十五岁大女儿发生一次性交,却不幸使她怀下身孕,并于去年7月2日产下婴孩。

被告代表律师南星指18年10鞭已是严厉判罚,实应减低而不宜加重法庭当时乃考虑案情,即被告妻子离家出走后所发生的案情。

拿督诺再雅法官聆审后,批准控方的上诉,改判被告入狱25年及鞭笞15下。{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