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伪造大马卡 青年判监28个月

(本报讯)一名友族青年受警员截查被发现拥有伪造大马卡,他向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入狱28个月。

被告曼达西马吉,被控于今年一月廿四日早上九点至下午二点之间,在哥隆邦一间工厂,被发现拥有伪造大马卡而触犯国民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

主控官纳丹警长指出,被告当天见到警员出现眼前,即遭喝止接受检查,出示其大马卡,列号

841104-12-5809,但受到警员质疑而被带回警局作进一步调查。

后来,警方向国民登记局求证,发现有关大马卡并不存在档案,证明乃伪造。

推事仙蒂马珠聆讯,宣判被告入狱28个月。{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