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有吸毒前科青年被发现第三次犯吸毒罪,被提控而认罪后,被判入狱5年及鞭笞3下。
被告莫哈末达希里杰菲里,32岁,被控于2017年 1月15日在亚庇市区被发现曾吸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
主控官占士巴朗警长表示,被告的尿样化验后证实含有冰毒成份,证明被捕前曾吸毒。
他说被告拥有2次吸毒前科,未见悔改,要求加以严惩 。
推事史蒂芬妮宣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一名十七岁少年,被控与一名仍在逃者,于三月廿五日在亚庇亚庇中心一间餐厅,偷窃一台手机而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主控官提呈控状后,申请将案移儿童法庭聆审,推事批准展至四月十二日交由儿童法庭过堂。{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