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马来西亚协议理事会已列管废弃物之管理与监管拟由联邦环境局转移至沙巴环保局,州地政及房屋部助理部长拿督迈佐马赫週一指出,该部门将推进“因地制宜”的废弃物治理,并倡议生产者负责制以减轻地方负担。
他强调,沙巴不能仅以主要城市的治理模式套用到全州各地;乡镇、内陆、沿海及岛屿各有地理、人口与废弃物生成模式差异,务必因地制宜,设计既可靠又可持续的服务体系,使每个社群都能长期受惠。
他说:“废弃物治理不能仅止于‘收运与弃置’;需从源头减量、分类储存、收集运输、可回收物与处理处置等整个链条检视,任何一环失效都可能衍生非法倾倒、排水堵塞乃至河流与海洋汙染等连锁问题。”
迈佐是在亚庇某着名酒店举行题为“从废谈到行动:理解沙巴日益变化的废弃物管理格局”研讨会主持开幕礼,并阐述州府在扩展废弃物治理复盖、完善法制与推动循环经济方面的总体思路与具体着力点时这么表示。
他表示,移交有关权限予沙巴环保局目标时点为2026年11月,但须经宪制令、宪报公告及州内法制与行政安排完备后方能落实。
他说,此一权责下放虽具重要意义,但亦对州政府在法制、专门技术、许可设施、线上回报与稽核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迈佐以亚庇加尤马当掩埋场为例,指出掩埋场接收来自多个地方政府区域的废弃物,场内显现的问题往往源自上游体系的缺失,因此不能只把焦点放在掩埋场本身,而须通观全链状况,评估减量、分拣、收运与回收的配套是否到位。
在具体执行上,他建议因地制宜地设计服务模式——都会区可侧重路线优化与物料回收设施,次级城镇可採取分区共享与公私合作,乡村与内陆则宜采用定时收运、社区收集点与源头减量;岛屿应优先减少需外运之废弃物并早期分拣。
他表示,区域性协作的构想,建议邻近的地方政府结成集群,共享专用车辆、技术人员、转运站与大型处理厂,以减少重复投资并降低服务成本。
他表示肯定社区主导的示范项目在推动海洋塑料防治与社区分拣方面的成效,但他也同时提醒不可简单复制,须分析成因并予以支持性的后端物流与市场。
迈佐呼吁认真检视并讨论扩展生产者责任制的可行性,主张生产、包装企业应与家庭、地方政府共同分担废弃物管理成本,藉此减少不必要包装并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他说:“若要在沙巴实施这项制度,必须由州内法律明确授权,并厘清负责机关、资金机制、目标、回报与稽核办法,不能简单套用半岛既有制度。
他表示,沙巴的废弃物问题虽严峻,但透过因地制宜的制度设计、完善的法制、资料导向的规划及多方协作,仍可望逐步改善,确保从主要城镇到最偏远社区都不被落下。
对于引入科技与处理技术,迈佐告诫应以实证资料为先:先弄清废弃物量、组成、收运频率、成本与去向,再评估堆肥、物料回收、厌氧消化或能源化等技术的适配性;若无法确保技术在全寿命期内的营运与维护能力,则不应轻易导入。
他说:“财政与执法面亦被反复强调:废弃物管理系持续性公共服务,须兼顾建设与长期营运费用,财政来源应包含州拨款、联邦协助、地方收入、法定收费、公私合营与回收所得;而法律若要发挥效果,必须辅以公众教育、明确程序与受训稽查人员,才能在服务可靠与公众配合之间取得平衡。”
关于制度建设,他指出,沙巴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已于2022年通过但尚未生效,实施前须先拟订配套子法与作业安排,涵盖工作程序、责任分配、许可、资料与财政机制等,以确保法规落实成效。
他表示,至于有害与列管废弃物管理方面,联邦政府早前修改联邦环境质量法令,并自今年7月31日起生效,赋予以宪法程序将相关条款在不同地区暂时性或部分停止适用的法定机制,为沙巴承接列管废弃物管理的权责移交铺路。(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