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明怒责执法组 没取缔违泊摩托

(本报斗湖15日讯)斗湖市议会交通小组主任刘剑明市议员怒责向有关交通执法单位,没有依照小组会议甚至是常大所通过的议案,对市区范围内的违泊事件作出取缔。

他是针对一宗在大东方保险前面停车位被投诉指每一天都有两辆摩哆霸占了停车位空间的案件,大表不满。他指出,有关投诉者几乎每一天都上传两辆摩哆违泊的照片给他,他也将有关图片转送给有关的交通执法单位,但是非常遗憾,最终都是没有任何取缔行动。

他也对市议会法律单位长期没有对摩哆霸占停车位及行人道事件作出妥当的地方条规修改,以致这些摩哆每天都光明正大作出违泊,似乎将斗湖市议会完全不放在眼内而感到极度失望。

[我们(交通小组)在最近召开的市议会常月大会上,建议市议会购买一辆吊车,将所有违泊的交通工具都吊走,这是我们在柔佛州吸取的经验,如果人家可以实施,同样是地方政府,斗湖市议会理应也可以推动,因为这将会有效的杀一儆百]:刘剑明说道。

无论如何,他表示如果向有关交通执法单位没有执行市议会常大的议决案,问题将不是由地方政府更不是交通小组的责任,因为市议会各小组只是一个提供向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共同协商的平台。

他补充说,因为各有关部门拥有自己的权力范围,因此交通小组或地方政府也不能对这些部门作出任何的纪律行动,唯有可以在常大中作出问责,但是他本身已作出多次问责,也必须要有关部门的高层或总部重视,才能会有效,否则也只是自费力气。(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