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名外劳被控割颈误杀一名青年案,地庭昨宣判两被告罪名成立,入狱10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两被告依奴沙益,莫欣耶西,均27岁,共同被控于2013年8月21日晚上在孟加达甘邦米纳央的水塘附近空地,割颈误杀一名依奴巴卡南(29岁)而触犯刑 法典304(a)条文。
两被告是在案发后数日,即当年八月廿四日被捕,一直遭延扣迄今;案于不久前开审,控方证人有六个,案情指死者涉及毒品交易而遭人杀害,呈堂的凶刀是在其中一名被告家中旁边空地发现。
两被告在自辩中力指他们不认识死者,案发日身在工地,未到现场,不过均未能提出证据。
他们也表示在其中一人家附近发现的凶刀,如何发现不知情,也不晓得如何被发现。
副检察司哈菲则要求法庭予以严惩,因为两被告所犯罪行严重,基于公众利益清况下,他们须受严厉处罚。
地庭法官艾莎玲遂宣判如上述。(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