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来自广州女子被控在亚庇机场贩毒案,高庭昨天宣判被告的自辩未能挑起控方证据中点而罪名成立,被判受绞刑至死。
被告郑金薇(译音,28岁)被控于2014年7月6日晚上11点25分在亚庇国际机场贩运1397.1克冰毒,触犯危毒品法令第39B(I)(a)条文。
被告由委律师利苏安波汉古赛玛主控,她在此案中传召7个证人供证。
根据案情,被郜从香港飞抵亚庇机场,关税局人发现被告的行李箱暗格藏有上毒品而将她逮捕。
去年十二月三日高庭裁决被告表面罪名成,然后被告在犯人栏自辩,至全案审结。
法官拿督诺再雅昨天宣判被告未能从控方证据中起任何疑点,因而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被告闻判时未有激动表现,心情平静,她在庭外时南星律师表示将她上诉 至上诉庭,而且会继续替她办理上诉事宜。(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