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名友族青年积犯结伙抢车及伤人,终遭逮捕,昨在地庭直认不讳,被判入狱十一年及鞭笞三下。
两被告美文史威特,阿波伦朱连,皆26岁,共同被控于本月8日午夜在甘拜园澳特园结伙抢劫一名胡姓商人时,致伤对方,触犯刑事法典394条文。
副检察司胡思娜在两被告承认罪后,简述案情指出,事主当天回到家门前,两被告在黑夜中闪出,事主措手不及,双手难敌四拳而被抢走轿车,负伤报警。
警方较后根据情报,成功逮捕两被告,起回赃车。
胡思娜要求法庭基于公众利益,严厉处罚两被告,证实他们均拥有偷窃及毒品的犯罪前科,未见悔改。
地庭法官阿西丽娜遂宣判如上述。(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