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官指淨选盟集会 因不合法不获处理

(本报讯)沙巴淨选盟主席珍妮拉辛邦被控号召非法集会案,调查警官认为被告的申请不受处理后,集会是不合法的。

调查案为哈米兹助理警监,他是第十一证人。

他说,阿吉朱助理警监于去年八月十九日上网看到淨选盟大马主席玛丽亚陈的文告,呼吁公众出席八月廿九日及卅日的集会要求首相下台,而向他投报及正式报案。他说他是援引刑事法典124(C)展开调查。

副检察局颜炳君向他出示呈堂相片,证人证实乃有关黄衣人集会时所拍摄,同时也播放已呈堂的视频短片,见到参加者喊口号,利用脚车道及行人道游行。

他证实从相片及视频中也见到警区主任与被告珍妮交涉及劝告后,见到集会或游行者逐渐疏散。

证人也告诉法庭,去年九月一日他分别召见珍妮拉辛邦与两份报的书报案人法兹助理警监,以录取他们的口供。

针对呈堂有关淨选盟申请集会及受拒的信件,证人表示有关申请不获处理及拒绝,显示集会是不合法的,参加者是触犯和平集会法令的。

回答副检察司颜炳君另一提问时,证人哈米兹告诉法庭,经过他的仔细调查后,有关集会公园的“拥有人”是亚庇市政厅。

案展七月十一日续审,尚有两个证人,其一为前市长拿督阿比丁。(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