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军误杀同僚案 地庭830宣判

(本报讯)三名青年海军面对误杀一名同僚案,辩方今宣布结束辩证后,全案审结,地庭订8月30日作出宣判。

三名被告莫哈末查希奴汀(27岁),莫哈末赫马哈昔(27岁)及莫哈末法利再尼(26岁),共同被控于2013年 12月3日晚上7点,在纳闽海军基地误杀一名阿斯勒莱汀(27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三被告由南星,罗运新与狄莫迪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艾玛莎杜传召15个证人后,三被告于今年5月3日被裁决表罪成立,然后自辩完成后,于上月29日传召来自槟城的法医拿督布滨达星博士,针对验尸报告提供专业意见之证供。

辩方原本欲传召一名曾检验死者的医生出庭,唯失去联系而作罢,因而宣布结束抗辩。

法官艾奴莎玲遂批准双方准备书面结案陈词,订8月30日作出宣判。{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