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由民主党中央青年团昨日为该党主席拿督张志刚反对伊刑法法案辩护,该青年团秘书王俊仲指出,诚如张氏所言,伊斯兰法庭的司法权及惩治法目前已经达到一个平衡点,根本无需强化。
他表示,此举乃旨在避免伊斯兰法庭与民事法庭的司法出现不平衡现象。
他说:「举个例子,一旦落实了伊刑法,当一名小偷在被逮捕后提告时,到底是该送往民事法庭或伊斯兰法庭?尤其两套法律的刑罚是不一致的,这将会导致刑罚不公的现象。
「如果国家存在两套法律,当涉事者牵涉到数个人以上而且是来自不同宗教时,将会引发更大的纠纷,这时,法律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衍生更多问题。」
王俊仲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指出,基于以上原因,他认为国人须在由大马伊斯兰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在国会提呈之前,向相关单位反映意见,例如参加是次的反对伊刑法法案签名运动。
他表示,非穆斯林并不会受到伊刑法限制,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一旦伊刑法一些教义成为普世价值,那麽就算是非穆斯林也必须遵守。
他以吉兰丹一家非穆斯林经营的钟表店为例,该钟表店内展示的海报只因为女模特露出手臂,就被执法人员指「太性感」而被罚款,这显示就算是非穆斯林,也可能因为某些不符伊斯兰教义的行为而被执法。
王俊仲也呼吁本州非穆斯林积极响应沙巴中华大会堂与沙巴与纳闽福建社团联合会发起的反对伊刑法法案签名运动,以实际行动表达意见以及捍卫联邦宪法。
他强调,该签名运动并非反对伊斯兰教或否定伊斯兰教作为我国官方宗教,而仅仅是反对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私人动议以强化伊刑法的刑罚或在全国落实伊刑法。
沙巴伊斯兰党署理主席哈密依斯迈前日发表文告反驳亦是沙巴特别任务部长的张志刚早前的言论,哈密说,事实上,沙巴州政府早在一九九五年在州议会提出并通过制定的沙巴回教罪案法令以及之前的法律,均已包括伊斯兰刑事法在内。
因此,他表示,张氏指「倘沙巴先祖知道大马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就不会同意组成大马」,以及伊刑法违反大马立国协议是完全不正确的。(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