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前高管贪污渎职 12被告罪成囚1至17年

(台北31日综合电)台湾铁路管理局前副局长锺朝雄等12名高管人员,涉嫌在2010年办理南太麻里溪桥改建等多项工程期间,勾结厂商泄漏底标、接受餐宴、喝花酒及性招待等。案件审理三年半后,台中地方法院周二依贪污罪,判处锺朝雄等7名台铁前高管入狱1年至17年不等;7名厂商被判刑1年至5年不等。

案情指,锺朝雄在南太麻里溪桥改建工程期间,接受承包商全圣公司负责人林春松铁板烧及有女陪侍的酒店喝花酒等招待,从而包庇全圣公司违法转包的行为,故被判监10年2个月。而案中被判得最重的是接受喝花酒招待高达170次的台中工务段副站长郑文忠,被判监17年。

至于另外7名厂商,也因招待公务员喝花酒或行贿换取工程验收顺利或标案底价,分别被判监1至5年。此外,包括台铁副局长黄民仁等5名公务员,因在相关采购、招标案中仅有行政疏失,不涉及舞弊、贪污,最终获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