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保佛的一名工厂工友被控谋杀一名三岁男童案,审讯半途控方提呈交替控状指被告误杀男童,高庭批准案展十月十日续审。
被告莫哈末赛夫里山,32岁,被控于2014年11月21日早上7点在保佛甘榜真巴卡的河边,谋杀一名三岁的莫哈末沙西迪而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此案乃于今年6月14日移上高庭时,被告否认有罪,高庭乃于今年八月一日开审,并传召数名证人完成供证,包括青年邻居曾目睹被告用车将死者载走。
直到上月间,副检察司颜炳君提呈交替控状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误杀男童, 然后并展至昨天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南星表示他将征询被告与其家人的意愿,然后被告才决定是否改口承认交替控状。
因此,拿督诺再雅法官批准展延十月十日续审。{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