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需立法管制

立法管制政治献金的建议是积极正面的第一步,如果这些建议有任何不完善,各方都应该商讨如何改进,而不是纯粹反对。否则无管制的政治献金将会沦为贿金,届时人民就成了最大的输家。

在政治上,所有的运作都离不开金钱的支撑。不管是竞选经费还是日常政治活动,执政党各单位只靠政府拨款的话始终有所局限,而在野党则必须依靠民众的捐款。所以在维持政治平衡这一点上,政治献金成了民主制度的一个环节,以避免出现独裁这种的反民主现象。当然,政治献金和贿金只是一线之差,只有无需回报、没有利益相关的捐款才叫政治献金,其余的都可以归纳为贿金。

我国之前就因为政治献金课题闹得沸沸扬扬,首相也顺应民意设立了“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并在一年内制定廉正政治献金的行动蓝图,以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落实。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范来管制政治献金,日前该咨询委员会就向政府提出32点改革政治献金的建议,以通过立法来严格规范政治献金。其实,外国早有立法管制政治献金的例子,比如邻国新加坡就有《政治捐赠法》来规定捐赠者的范围,所有不符条件的捐赠者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另外,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 等,都是为了避免让政治献金沦为利益关系的贿金。

政治献金全国咨询委员会的其中一项建议,也就是禁止政党接受外国政治献金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如果外国的政治献金成了有企图的利益关系形式,这将会影响国家主权,而接受献金的单位,也将成为叛国者。可是一些建议也具争议点,比如说废除竞选开销的顶限将制造一个不公平的竞争平台,让敌对双方的竞争力悬殊,甚至会让资源欠缺的一方必须寻找更多资金来抗衡,以致出现贿金的可能性。另外, 年捐款逾3000令吉需呈报是个合理的建议,虽然咨询委员会表示不会“秋后算账”,但这个保证到底能不能实现,的确是捐献者所顾虑的,也将会是让他们却步的因素之一。

当然,立法管制政治献金是必须实行的步骤,就如领导该咨询委员会的刘胜权所说的,如果没有好的廉正机制,国家将不会有良好的治理。立法管制政治献金的建议是积极正面的第一步,如果这些建议有任何不完善,各方都应该商讨如何改进,而不是纯粹反对。否则无管制的政治献金将会沦为贿金,届时人民就成了最大的输家。(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