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亿控“成龙”诽谤 案件下月8日过堂

(槟城5日讯)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控告曾瑞德(外号:成龙)诽谤案原定于10月5日过堂的程序,转换成为内庭过堂,由法官哈达丽雅承审,要双方律师提呈完整文件,并定于11月8日过堂。

刘敬亿是于3月21日在代表律师雷尔的陪同下,入禀高庭起诉曾瑞德诽谤。据入禀书指出,1月9日刊登在《Sinar Online》,标题为“商人要求议员还债”的报道,这是答辩人鲁莽、错误、不负责任和恶意的行为所造成。入禀书指出,针对上述报道,起诉人认为这内容具有诽谤,不确实和恶意等。

入禀书提及,答辩人所做的上述言论或指责,旨在破坏起诉人身为两届人民代议士的名誉。当新闻报道刊登后,已造成读者或大众对起诉人产生以下形象:喜欢欺骗、不守承诺、喜欢欠债、不可靠、没有资格成为人民代议士、犯下欺骗刑事罪、有财务问题、被答辩人“缉捕”,因为无法还清债务。入禀书也指,1月29日发出律师信给答辩人,要求道歉,撤回言论及至少在3家报纸道歉。然而,答辩人于2月4日才收到信函,并2月25日通过律师回复,称坚持其指责。至今,有关新闻仍在报章上,但没获得答辩人道歉。因此,这造成起诉人名誉严重受损,要求答辩人对此作出赔偿(没具数额)、法庭发出庭令禁止对方再发表同样言论,以及至少在3家报纸道歉。不过至今曾瑞德并没有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