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被控经营淫业 地庭下月18宣判

(本报讯)三名华籍男子在地庭被控经营淫业贩卖人口案全案审结,高庭谕令控辩双方提呈书面结案陈词,并订十一月十八日作出宣判。

三名被告刘氏(41岁)卓氏(29岁)及陈氏(30岁)共同被控于2016年8月8日在兵南邦文都善旺角商业中心一间店内,进行贩卖人口活动而触犯刑事法典373条文。

此条文下刑罚最高十五年监禁,或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他们由凯鲁奥斯曼律师代为辩护。

副检查司胡丝娜在此案中传召的证人供证后,地庭法官阿西丽娜于今年六月间裁决三名被告表罪成立。

然后,三被告于日前续审时,先后完成自辩,再无其他证人后,辩方宣布结束供证,致全案审结。

阿西丽娜随后给予控辩双方时间准备结案陈词,并展11月18日宣判。(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