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党 姚道强 国阵13个成员党已发联合声明 严正反对落实伊刑法 分化种族破坏社会和谐

(亚庇29日讯)自由民主党最高理事兼宗教和谐局主任姚道强强调,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并不符合联邦宪法所规定的回教法庭仅作为审理家庭及离婚事务的机构,如果按私人法案扩大或加重伊刑法罪行的刑罚,其实就是违反联邦宪法。

他指出,有关私人法案在修订之后加重某些罪行的刑罚,其实只是一个幌子,罪行的严重性并非落实该私人法案下的惩罚的理由,哈迪此举的目的很明显是要从后门带入伊刑法。

姚道强发表文告驳斥伊斯兰党沙巴第二署理主席哈密依斯迈时指出,根据《马来西亚法案》所采纳的沙巴《二十点协议》(后来成为《马来西亚宪法》一部分),《沙巴二十点协议》的第一条就说明:不反对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官方宗教,但北婆罗洲(即沙巴)并没有官方宗教,而在马来亚宪法下关于伊斯兰教的条文并不适用于北婆罗洲。

“很明显的,如果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最终将会与沙巴《二十点协议》以及砂拉越《十八点协议》相抵触,对沙砂而言,早在大马立国之初时宗教是已极为重要的课题。”

“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是分裂大马人民的法案,所有国会议员都不应视之为宗教课题,而是捍卫联邦宪法及大马尊严的问题。国阵13个成员党已经发表联合声明,坚决反对在马国落实伊刑法。我党也签署有关联合声明,因为伊刑法不仅违宪,也会破坏社会和谐,一旦落实还会影响非穆斯林的生活方式。”

姚氏指出,大部分阁员坚决反对伊刑法,以捍卫马国的民主、多元及世俗体制。若推行伊刑法,意味着马来西亚将有两种不同的刑事法,这会造成司法矛盾、分化马来西亚多元种族及宗教的社会。

他说,国阵成员党尤其是东马成员党都认为伊刑法违宪及违背先贤们的立国精神和期许,并认为马来西亚独立至今一直沿用英国殖民时代留下来的习惯法,因此伊刑法并不适用于马来西亚,尤其在执行方面更是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