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女被控贩毒案 延扣至二月七日过堂

(本报讯)一男二女面对餐厅前贩毒案昨天过堂,控方正等待副检察司进一步指示,获准展延二月七日过堂。

三名被告菲山奥迪申(36岁),露比雅拉哈妮(33岁)及奴哈娜(42岁)。

他们共同被控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4点40分在亚庇加拉文星商场一间快餐店前,在共同意图下贩运251.2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I)(a)条文。

三名被告乃于去年5月27日面对以上控状后,遭延扣迄今。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控方尚未获取副检察司的指示以申请案移高庭,因此申请另一个过堂日期。

推事洁西卡遂谕令三名被告续受延扣至二月七日过堂。(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