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拉萨涉滥权贪污 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本报讯)甘拜园警察总部运输部主任阿都拉萨助理警监被控滥权贪污案,法庭昨天裁决控方未能提呈充足证据,被告表罪不成立而无罪释放。

被告阿都拉萨助理警监,56岁,被控于2014年4月1日上午十一时半,在甘拜园警察总部会议室,在一项会议上,将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的一项供应食物给扣留犯,价值RM 432,000.00的合约,批给其侄儿的公司,因而触犯反贪污法令第23条文。

在此条文下的刑罚为涉及款额的五倍或罚款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于2015年10月12日被控而获保释候审,至去年初开审以来,反贪会主控官阿莫真卡传召共23个证人先后完成供证。

反贪污案特别法庭法官阿布巴卡昨天裁决指控方未能有效提出确凿证据下,被告表罪不成立,所面对控状撤消,无罪释放。{050/F}